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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

 

設立宗旨

本系教學科目根據教育部訂定之必選修,分義理、辭章(包括古典與現代)、小學(包括文字、聲韻、訓詁)、大眾文化四大領域,秉持與時俱進的精神,注重傳統與現代的結合,並加強民間性、民俗性與在地性之課程,形成中興中文之特色,以培養具有文化景觀及人文涵養之專業人才。

 

中文系教育目標及學生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一覽表

 

中文系

教育目標

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

學士班

(含進修部)

A、培養文藝創作與文化涵養之人才。

B、培養具備溝通與問題解決能力之人才。

C、培養兼具多元文化與國際接軌能力之人才。

A、能明瞭古今思想源頭與其發展,具備邏輯思考能力。

B、能正確認識文字語言之特點及其演變歷程。

C、能具備古今文學閱讀、詮釋與鑒賞之基礎能力。

D、能進行文化鑑賞與文藝創作之基礎能力。

碩士班

(含碩專班)

A、提升文化涵養與身心安頓之智慧。

B、培養語文研究之人才。

C、培養文學鑒賞之人才。

A、具備文化涵養與詮釋思想之能力。

B、正確描述語文演變之能力。

C、具備文學鑒賞之能力。

D、具備文化鑑賞與寫作之能力。

博士班

A、會通經典文獻與應用。

B、會通古今語文演變。

C、建構古今文學之論述。

A、闡述與應用歷代經典。

B、分析語文演變歷程。

C、論述文學之能力。

D、鑑賞文化與創新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