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中文系徵聘全職教學型專任專案教師壹名
起聘日期:民國116年2月1日
應徵資格:
一、擬聘職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具博士學位
(一)應徵助理教授者,依本校辦法規定辦理。
(二)副教授除本校辦法規定外,至少須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計畫案一案(含)以上。
(三)教授除依本校辦法規定外,至少須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計畫案兩案(含)以上。
上開計畫案,除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計畫案外,可包含其他原創性學術研究之非原任職學校所屬之計畫案。
二、擬聘專長:中國文學。
三、擬開設課程:敘事表達:語文素養/語文應用(原大學國文)及中文系相關課程等。
四、申請資格:
(一)具博士學位及「敘事表達:語文素養/語文應用」(原大學國文)課程教學經驗(須檢附相關授課證明)。
(二)具備以下條件者尤佳:
(1)英語授課或華語教學能力(檢附相關證明)。
(2)曾參與大學執行教學相關計畫並有具體績效者(檢附相關證明)。
(3)具教育部核發之講師級(含)以上教師證書,或國文科中等學校教師證書者。
五、工作內容:
(一)教授課程:「敘事表達:語文素養/語文應用」(原大學國文)課程、文學院相關系所課程及全校性共同課程等,
每週授課時數16小時。
(二)協助中文系執行教學相關計畫及系上行政業務。
六: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
應徵資料:
1.履歷表(形式不拘)
2.新聘教師申請書(詳附件1)
3.國立中興大學擬聘任教師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表內著作經審核皆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無訛)(詳附件2)
4.教師證書影本【講師級(含)以上教師證書皆須檢附,無可免。】
5.學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畢業證書、成績單(非以學位送審教師資格者免附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未附認證證明者,雖經校教評會先行審查完成,惟仍需於三個月內補提認證證明,才能報部送審。如具有擬聘等級之合格教師證書者免附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6.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
7.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一式一份
8.教學大綱(詳附件3)
9.簡歷電子檔(詳附件4)
意者請將相關資料(註明應徵專案教師)於115年3月17日(含)前郵寄送達(以郵戳為憑)。
收件人:國立中興大學人文大樓8樓中文系辦公室收
地 址:台中市南區402興大路145號
※附件共4檔案,請於網頁下載填寫並以光碟或隨身碟存檔,隨應徵資料寄出。
聯絡人:宋小姐
電 話:04-22840317分機808
E-mail:yun2025@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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