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中文系徵聘全職教學型專任專案教師壹名
起聘日期:民國111年8月1日
應徵資格:
一、擬聘職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具博士學位,(應徵助理教授者,依本校辦法規定辦理。副教授 除本校辦法規定外,至少須有科技部計畫案一案(含)以上;教授 除依本校辦法規定外,至少須有科技部計畫案兩案(含)以上。上開計畫案,除科技部計畫案外,可包含其他原創性學術研究之非原任職學校之計畫案)。
二、擬聘專長:中國文學。
三、擬開設課程:大學國文等。
四、申請資格:
1.具「大學國文」相關課程教學經驗(須檢附相關授課證明)。
2.具備以下條件者尤佳:
(1)具教育部核發之講師級(含)以上教師證書或(國文科)中等學校教師證書者;(2)曾參與大學執行教學相關計畫並有具體績
效者。
工作內容:
1.教授以下課程:「大學國文」課程、本院相關系所課程及全校性共同課程等,每週授課時數16小時。
2.協助中文系執行教學相關計畫及系上行政業務。
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止。
應徵資料:
1.履歷表(形式不拘)
2.新聘教師申請書(詳附件1)
3.國立中興大學擬聘任教師著作(成果或教材)目錄一覽表(表內著作經審核皆符合本校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規定無訛)(詳附件2)
4.教師證書影本(無,可免)
5.學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畢業證書、成績單(非以學位送審教師資格者免附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未附認證證明者,雖經校教評會先行審查完成,惟仍需於三 個月內補提認證證明,才能報部送審。如具有擬聘等級之合格教師證書者免附駐外使館認證證明)
6.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
7.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一式一份
8.教學大綱
9.簡歷電子檔(詳附件3)。
意者請將相關資料(註明應徵類別)於110年12月15日(含)前郵寄送達(以郵戳為憑)。
收件人:國立中興大學人文大樓8樓中文系辦公室收
地 址:台中市南區402興大路145號
※附件共3檔案,請至中文系網頁下載填寫以光碟存檔隨應徵資料寄出。
中文系網址:http://chinese.nchu.edu.tw/main.php
聯絡人:徐淑玲助教
電話:04-22857078分機882
E-mail:shuhsu@dragon.nchu.edu.tw